垃圾整治,环境污染,农村环境,环 建设生态环保的农村,近年来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农村生态环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显示,我国仍有40%的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8%的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0%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由此可见,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业内建议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齐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短板。其中,把农村建设成为人居和谐、环境优美、设施配套为一体的美丽宜居村庄,关键在于农村环境的整治,而治理的第一步是对农村垃圾进行处理。 改善农村环境,中央在发力。4月24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透露,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0亿元,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地方政府的热情持续高涨,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列出明确的任务清单,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整治。 浙江:深化农村垃圾治理 2003年,浙江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十多年来,不断推进垃圾处理基础性工程建设,尤其是近年来的“五水共治”“清三河”“四边三化”等专项整治工作,使得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浙江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下一阶段将抓紧编制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的支持,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管理机构,建立村党员干部包片、包户责任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村垃圾保洁队伍。 河南:破解“垃圾围村”有了时间表 5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2019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即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 根据路线图,2017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小型堆放点的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2017年年底前省直管县(市)率先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2018年底前各省辖市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完成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底前县(市、区)全部完成省级达标验收。 重庆农村治污:3年完成 《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8年)》明确提出:2017年年底前,该市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南宁:多元化运营破解垃圾围村 从2015年起,南宁市在各县区选择相对中心的乡镇,规划建设一个涵盖周边2个以上乡镇垃圾收集处理的片区,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厂、场),到今年6月底,全市统筹建成24个(每个县区1个以上)乡镇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的乡镇垃圾转运设施(站)并投入使用。 在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行动中,统筹推进34个镇级和89个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南宁市实现100%的乡镇(街道)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屯(社区)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 海口:建立城镇一体化的收运处理体系 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过程中,海口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了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和无害化处理率95%的目标。 具体而言,在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的同时,海口市对农村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并进一步完善了镇级环卫机构,充实保洁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