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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供暖季期间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

文章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9-11-15
摘要:从11月15日举行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供暖季期间的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做调整,各省份基准门站价格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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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5日举行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供暖季期间的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做调整,各省份基准门站价格不上浮。

今冬供暖已经开始,天然气保供形势受到关注。国家发改委发言人孟玮表示,保暖保供工作关系民生冷暖,进入11月份以来,就会同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了天然气保供日调度机制,随时掌握天然气供需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解决影响供应的问题。从近期运行情况看,用气需求增长比较平稳,天然气资源供应相对充足,供需之间保持了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状态。

关于天然气价格,供暖季期间,国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国内天然气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对居民用气实行“量价齐保”,在保障供应总量的基础上,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省份基准门站价格不上浮;对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民生用气实行“保量稳价”,也就是在保障供应量的基础上,价格根据供需关系适度调整,但上浮的幅度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不超过20%;其他市场化气量价格,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为重点保障民生价格稳定,供暖季期间,各地不再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她表示,随着气温降低,取暖用气需求也会进一步攀升,还有可能遭遇大范围极寒天气。对这些因素,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的再充分一些,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