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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天然气门站价格移出目录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报                   发布时间:2019-11-06
摘要:国家发改委11月4日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天然气门站价格、油气长输管道运输价格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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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1月4日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天然气门站价格、油气长输管道运输价格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调整。

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从《中央定价目录》中移除,而跨省区市管道运输价格予以保留。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进行了备注总结,即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福建省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以及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2014年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这说明目前价格仍按现行机制执行,并无实质性变化。”中国油气产业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表示,长期来看,价格改革的市场化目标十分明确,此举可视为未来价格完全放开的制度性准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於世为教授指出,天然气门站价格取消中央政府定价,有利于市场根据供需状况进行定价,同时提升不同类型主体参与市场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最终提高我国天然气资源配置的效率。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整体思路,我国天然气门站价格自2011年开始了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之路。直至去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实现衔接,我国天然气门站价格逐步具备了市场化属性。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战略研究高级主管杨驿昉认为,将天然气门站价格移除却保留国产管道气和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气定价,意味着政府从管理“气源+管输”的打包价,转为只监管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与此相对应的就是从国家行政调控门站价向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过渡。不仅如此,门站价格的剥离也标志着我国天然气市场格局将正式从“3+X”迈向“X+1+X”。

涉及油气行业的除上述措施外,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也保留下来。根据备注,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

据介绍,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具体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