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 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销号工作!截至9月30日,浙江省已全部完成3083座水电站清理整改任务,其中退出类381座,整改类2702座,五项指标(资料填报、综合评估、一站一策、整改进度、退出进度)完成率均达到100%。这比水利部等四部委部署要求的2020年底完成这一工作足足提前了3个月! 一、强化组织保障,做好顶层设计 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任双组长,水利、发改、生态环境、财政等9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工作组,多次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清理整改中的重大事项问题。省水利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了《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供政策保障。 二、强化技术服务,做好疑难解答 召开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会议,为各地提供清理整改工作政策解读和现场答疑,编写《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手册》,梳理相关文件、总结各地经验、解答共性问题,供各地借鉴参考。组织召开小水电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宣贯会,培训市县工作队伍及中介力量,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能源局)多次派出专家组到各地指导清理整改工作,帮助地方解决具体困难。 三、强化责任考核,做好进度控制 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纳入“五水共治”(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内容,制定《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省水利厅将清理整改列为六大“攻坚战”之一,纳入厅年度督查计划。结合我省实际,自我加压,要求各地在2020年三季度前完成整改,对未完成整改水电站设计了“作战图”,每座水电站整改进度上墙,倒排工期,对各地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并对设区市进行排名,各地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 四、强化销号管理,做好长效监管 要求县级督促水电站对照经批准的《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逐项完成整改,市级加强对清理整改的复核,根据《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指导意见》要求,严把销号流程关。省级及时开展核查,确保验收销号程序规范、清理整改取得实效。 针对小水电清理整改的重点生态流量泄放,强化生态流量监测,出台《浙江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统筹建立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实现生态流量长效管理。同时,结合水利部“智慧水利”试点,省级正在开展“浙江省农村水电站管理数字化应用”建设,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实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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