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桂水质监〔2017〕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水利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填写工作,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广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表的通知》(水办质监〔2017〕31号)精神,结合贵港 市工作实际,对我局原编制的《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贵港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