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水利枢纽 2021年6月3日,浙江省水利厅组织专家成立验收委员会对青田水利枢纽工程二期工程进行投入使用验收。这标志着青田水利枢纽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进入全面发挥生产效益的新阶段,青田人民天天享受太鹤湖风景不在是奢望。 当天,验收委员会通过察看工程现场,查阅相关建设资料,听取各参建单位工作报告和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后,一致认为青田水利枢纽工程二期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 据悉, 青田水利枢纽工程是省政府“411”重大项目工程,是集改善城市水环境、发电、航运、稳定江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重大水利项目。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境内,坝址位于瓯江干流与四都港汇合口下游约185米处,距上游青田县城约10千米,距下游温州市约35千米。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3810平方千米,正常蓄水位7米,正常蓄水位以下河道容积3396万立方米,上游形成5平方千米水面积(太鹤湖),电站总装机容量4.2万千瓦,设计发电量12656万千瓦时,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5.99亿元。 青田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工程上游瓯江干流枯水期水位从原来的1至2米抬高到7米,并形成了5平方千米水面面积的太鹤湖,与环太鹤湖绿道工程相衔接,既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健身的场所,也为青田县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同时,结合瓯江干堤青田鹤城段加固工程,将使青田县城城区的防洪能力从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并将保护人口16.7万人。工程竣工后,青田县城市水环境将明显改善,城市景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提高瓯江段航运能力。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为建设两美青田、幸福侨乡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