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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监管力度 销售不合格油品一律按上限处罚

文章来源:兰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18
摘要:10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兰州市工商部门将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监管,对全市流通环节加油站油品进行抽样检验,每月抽检率不少于30%,对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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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兰州市工商部门将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监管,对全市流通环节加油站油品进行抽样检验,每月抽检率不少于30%,对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

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兰州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油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并通过超标柴油车辆溯源追踪不合格油品销售者、供应者,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城区及周边洁净型煤和无烟煤二级配送网点的清查,取缔设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销售劣质型煤、油烟煤、半烟煤等劣质煤炭的二级配送网点,一经发现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一律吊销经营资质。对私自销售煤炭的行为在重罚、没收的基础上由司法机关介入查处。在此基础上,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照经营的、出售不合格产品的,要一律依法严处,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的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