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质量升级,大气污染 2017年是油品质量升级之年。 按照国家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车用汽、柴油达到国5标准要求,炼油事业部积极推进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实施,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项目一次开车成功率达到100%,按时完成全国范围内国5标准汽、柴油质量升级任务。 2017年1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京6标准,要求3月1日起加油站车用汽柴油达到京6指标要求。京6标准要求汽油中苯、芳烃、烯烃含量大幅降低。2016年12月初,中国石化炼油事业部开始组织燕山石化按照京6标准生产并进行厂内系统置换;2016年12月25日,出厂的车用汽、柴油全部满足京6标准要求。 根据北京市环保部门统计,使用京6标准油品后,在用汽油车的颗粒物排放降幅可达10%,非甲烷有机气体和氮氧化物总体上能够达到8%~12%的排放削减率;在用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可下降4.6%,颗粒物下降9.1%。 放眼全国,普通柴油质量升级速度进一步加快。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普通柴油》(GB252-2015)要求,2017年7月1日须执行普通柴油硫含量不大于50毫克/千克(ppm)的质量指标,2018年1月1日执行普通柴油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质量指标(与国5车用柴油硫含量相同)。2017年,基于采暖季大气污染严重的形势,再次下发文件,要求将普通柴油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执行时间由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至2017年11月1日。 为保障油品按期达标供应,炼油事业部积极安排调整生产方案并组织生产和系统置换。2017年9月1日起,各炼油生产企业出厂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新标准要求。 为改善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环保部2017年2月下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以及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四省的26座城市,2017年9月底前将全部供应国6标准的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为此,炼油事业部在2017年2月底,组织了12家相关炼油企业逐家对接了生产保供方案,要求企业按照2017年6月30日达标出厂倒排时间节点,落实改造措施、生产方案、质量保障、储运出厂等具体分工和责任人。 同时,要求炼油销售公司逐家落实异辛烷保供方案,优化物流配送,建立仓储设施,提前储备,做好区域优化工作,确保异辛烷按时、保质、保量稳定供应,为“2+26”升级方案落实做了充分准备。 2017年7月,各炼油企业供应“2+26”城市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6标准要求,为销售企业提供了充分的油品置换时间。在炼油企业与销售企业的密切配合下,2017年10月1日中国石化销售的成品油达到最新标准要求,顺利完成了“2+26”城市国5到国6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工作。 在不断提升的油品质量背后,是中国石化持续的投入。2000年~2016年,中国石化累计向炼油板块投入近3000亿元,大多用于油品质量升级。2000年以来,车用汽、柴油标准从国1升级到国5,硫含量从2000年的不大于1000~2000ppm下降到国5的不大于10ppm,下降99%。 油品质量升级还在持续,我国将于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国6车用汽油A阶段标准和国6柴油标准,到2023年将执行国6车用汽油B阶段标准。 国6标准汽油与国5相比,汽油标准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苯含量和芳烃含量:苯含量从1%下降至0.8%,低于欧盟标准(1%);芳烃含量从40%降至35%,与欧盟标准相等;烯烃含量则要求从24%,下降到A阶段的18%,再下降到B阶段的15%,最终低于欧盟标准(18%)。 国6标准柴油与国5相比,多环芳烃含量从11%下降至7%,严于欧盟标准(8%)。 今后,中国石化还将持续投入,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清洁油品。根据规划,中国石化炼油企业将新建多套烷基化、异构化等装置。镇海炼化、天津石化、齐鲁石化等10家企业新建烷基化装置,计划2018年10月底前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