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资金(2022年第一批)安排7个县(市、区)进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打造产业典型模式。泊头作为我市唯一县(市)入选,获补助资金1000万元。 泊头市将依托试点建设,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聚焦高质量还田、增加离田占比、突出能源化利用等方向,坚持整县推进,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坚持培育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固碳减排作用,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和稳定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