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0年第三批共21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予以发布。根据《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享受审核费用补助。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并办理补助资金拨付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2.申报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所需材料清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4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张国飞;联系电话:55590509 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处 赵 伟;联系电话:68415774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李忠武; 联系电话:55591139) 附件1 2020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注:备注中标“※”的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 附件: 2.申报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所需材料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