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全区能源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能源保供和绿色转型,“多措并举推进能源保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据了解,2022年内蒙古煤炭实际产能达到12.2亿吨,电力总装机达到1.73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外送煤炭达到7.2亿吨,外送电能力达到7000万千瓦,外送电量达到2640亿千瓦时,稳居全国前列,贡献了全国跨省外送煤炭的1/3、外送电量的1/6。 目前,内蒙古在建和待建新能源规模超过1.3亿千瓦,是过去二十年建成规模的2倍以上,相当于再造1个内蒙古电力总装机。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了一个具有万亿级经济增长潜力的新引擎。全区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2年以来,自治区能源系统着力抓好顶层设计,推动出台了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印发实施了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及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技术创新、氢能、能源数字化转型等7个专项规划,制定了《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基地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成为今后能源工作牵头抓总的指导性文件。 出台了新能源开发布局与有序利用、煤炭产能稳定接续和有序开发等2个顶层设计方案,印发了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加强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规划布局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关于推动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等6类市场化项目配套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政策文件。一系列重要的顶层设计、规划出台实施,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能源发展政策体系,为全区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起了坚实的“四梁八柱”。 “2022年,自治区预计全年煤炭产量12亿吨,占全国的1/4,其中超过60%外调,覆盖全国25个省份,产量、外运量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共承担国家下达的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9.45亿吨,占全国任务总量的36%,位居全国第一,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的政治担当。”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豹,在1月5日召开的全区能源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全力推动电力增供,争取国家批复了664万千瓦蒙西自用煤电装机,建成并网煤电装机964万千瓦,全区煤电装机达到10784万千瓦,成为继山东、广东、江苏之后第四个突破一亿千瓦的省区。全年发电量64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全社会用电量4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022年全区未实施负荷管理,即使枯风季也确保了电力供应。 预计全年原油产量155万吨、同比增长37%,天然气产量30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煤制油产量110万吨、同比增长7%,煤制气产量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4%,成为国家“西气东输”战略的重要支撑。 在煤价大幅上涨、电厂发电成本严重倒挂、自身用电紧张的情况下,内蒙古不计代价、不讲条件开足马力生产、保外送,全年外送电量2640亿千瓦时、增长7%,外送电量连续18年领跑全国,送电范围覆盖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地区以及蒙古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以来,内蒙古坚持大干快上,跑出了新能源发展的“加速度”。全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基地化开发,新能源完成投资1300亿元,是2021年的5倍多,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65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38.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全国第二,近期有望跃升至全国第一。全力推进四大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争取国家“十四五”期间在内蒙古规划建设4个大基地、配套4条外送通道,外送新能源4800万千瓦、配套火电1600万千瓦,规模占全国的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