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七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2017年底,三亚计划完成42户贫困户、16个整体推进的巩固贫困村村委会大楼和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建筑屋顶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巩固户光伏扶贫项目工程。 三亚阳光充足,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属我国二类资源丰富地区,具有良好自然基础条件和开发利用价值,符合国家在光照资源较好的贫困地区开展光伏精准扶贫工程的总体思路,根据三亚贫困地区现状及对光伏扶贫的需求、建设条件,三亚将采用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增加贫困农户收入。该方案明确,将在16个整体推进的巩固贫困村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贫困户较分散的区域,按照贫困户和巩固户的需求数量建设相应户数的独立光伏户用系统。 据介绍,根据三亚实际情况,以户用3KW独立项目为例测算光伏扶贫效益,农户每年可以增加稳定经济收入超过4400元。 光伏扶贫工程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精准扶贫、收益到户等原则,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扶持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含已脱贫需巩固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并精准到村、到户、到人,覆盖到项目村深度贫困人口,辐射扶持到建档立卡的其他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收益直接补贴到贫困户,重点解决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户增收问题。该项目坚持群众自愿、不强迫可调节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由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