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新疆环保厅拟审批4个电力项目,其中火电项目3个、水电项目1个,分别为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潞安哈密三道岭热电厂2×350MW工程。详情如下:
1、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和田市 建设单位: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计划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36.5万吨/年),包括2条500吨/天的垃圾焚烧线和1台18兆瓦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土建工程一、二期同时完成,预留二期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垃圾焚烧线和1台9兆瓦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安装位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主要由垃圾接收储存、垃圾搅拌供料、垃圾焚烧、余热回收、汽轮发电、烟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灰渣处理等单元组成。在垃圾低位热值达到设计点6280千焦/千克时,发电量1.21×108千瓦时/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焚烧采用2台500吨/天机械炉排炉;余热利用,设置2台42.5吨/小时中压余热锅炉;发电系统),(2)辅助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空压机站,综合办公区),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焚烧烟气净化处理、恶臭气体处理、污水处理、事故池等环保设施,垃圾坑、材料贮仓、飞灰贮仓、炉渣坑等储运工程。项目总投资59341.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4万元,占总投资的14.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减少对地表土层的破坏,最大限度减少对沙土的扰动,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因地制宜地实施绿化、防风固沙工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进行净化处理,二噁英通过“优化燃烧+烟气急冷+活性炭喷射”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焚烧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并经80米高烟囱排放。 卸料大厅采取自动快速启闭双层卸料门,垃圾仓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卸料大厅、垃圾仓、污水处理站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确保恶臭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周边规划控制,项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车辆和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出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厂内回用。 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厂区防渗措施,垃圾池、渗滤液调节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各水池、中水处理站、污泥车间、飞灰固化车间等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工作。垃圾焚烧飞灰经厂内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经鉴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和田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理;垃圾焚烧残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送入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各项环保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非正常工况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按照规定安装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控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90.7%的受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3%的受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 相关承诺文件:无 2、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项目名称: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金天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处理量6000吨/天(焚烧量4800吨/天),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规模为4500吨/天(焚烧量3200吨/天),配置建设5条80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四用一备)和2×30兆瓦凝汽式汽轮机+2×30兆瓦空冷发电机组,远期新增两条80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和1台30兆瓦凝汽式汽轮机+1台30兆瓦空冷发电机组;锅炉房设置4台71.9吨/天、400℃蒸汽锅炉;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消防、循环冷却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同时新建原生垃圾仓,成品垃圾池及消石灰、活性炭、水泥、飞灰贮仓。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总装机容量90兆瓦。近期年发电量为4.747×108千瓦时,远期年发电量为6.230×108千瓦时。项目占地面积170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1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273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72.87万元,占总投资的1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定期洒水、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及时处理、物料覆盖堆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酸性气体采用“炉内喷钙+循环流化法”二级脱酸组合工艺处理,氮氧化物采用“优化燃烧+脱酸处理+SNCR”组合工艺处理,一氧化碳采用优化燃烧方式控制,重金属采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处理,二噁英采用“优化燃烧+烟气急冷+活性炭喷射”组合工艺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卸料大厅、预处理、垃圾坑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和焚烧分解措施,确保恶臭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周边规划控制,项目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机泵冷却水、锅炉排污水厂内回用;垃圾渗滤液排入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 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各水池等构筑物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工作。垃圾焚烧飞灰经厂内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填埋处理;垃圾焚烧残渣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各项环保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非正常工况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按照规定安装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控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83%的受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7%的受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 相关承诺文件:无 3、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和田县朗如乡境内的喀拉喀什河上 建设单位: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和田县朗如乡境内的喀拉喀什河上,引水枢纽水库大坝位于乌鲁瓦提水利枢纽下游23km、波波娜电站尾水下游约1km处,距郎如乡3km,距和田市35km。原水电站是一座引水式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由引水枢纽水库大坝引水闸与泄洪闸、进水闸、引水渠、前池、压力管、厂房(安装两台3.2兆瓦、一台5兆瓦机组)、尾水渠、附属建筑物组成。本次改扩建内容是将原有的两台3.2兆瓦机组更换为两台5兆瓦机组,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为15兆瓦(3×5兆瓦);并对进水闸、泄洪闸、引水渠、压力前池等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在进水口增设回转式捞污机,在引水闸前设电赶拦鱼机,配套建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本工程总投资4794.19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5.93万元。本工程于2015年3月已完成改扩建,同年4月开始发电,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次环评为补做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属于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须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在进水口增设回转式捞污机,在引水闸前设电赶拦鱼机,配套建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为减缓工程建设对土著鱼类的影响,要求电站运营单位每年在本工程引水枢纽水库放流塔里木裂腹鱼鱼苗5000尾左右;运行期保证引水枢纽水库大坝断面下泄生态基流量多水期不少于13.92m3/s、少水期不少于6.96m3/s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两次)和调查问卷发放(个人149份)等方式。调查结果表明,88.4%的被调查公众支持工程的建设,10.3%的被调查公众可接受,1.3%的被调查公众持无所谓态度,被调查者中无人反对工程建设。 相关承诺文件:无 4、潞安哈密三道岭热电厂2×350MW工程 项目名称:潞安哈密三道岭热电厂2×350MW工程 建设地点:该工程拟建于哈密市三道岭镇西北约5.0km处 建设单位:哈密潞新国能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潞安哈密三道岭热电厂2×350MW工程拟建于哈密市西北约85km处的三道岭镇,厂址位于三道岭镇西北约5.0km。工程新建2×350兆瓦燃煤间接空冷抽凝式机组,配2×1160.4吨/小时超临界煤粉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生产、生活用水采用柳树沟水库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取水管道直接从柳树沟水库的供水管线上引接,接口位置为电厂围墙外1米。配套建设封闭式煤场、事故贮灰场(位于拟选厂址西北约3.6公里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冬季为三道岭镇和三道岭工业园区实施供暖。项目总投资27.7927亿元,环保投资约3.5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低氮燃烧技术和SCR烟气脱硝,高效电袋除尘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两炉合用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配套建设全封闭煤场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配套建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回用系统,事故贮灰场;锅炉烟囱总排口设置超低排放监测平台,安装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 公众参与情况: 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516份,其中个体调查表503份,团体调查表13份,全部回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86%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本工程建设,14%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