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能源局提升燃煤电厂电煤库存的通知要求,前期太原市能源局安排部署相关县、区能源局组织辖区煤电企业开展了电煤库存自查工作。 5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电煤库存核查组对太原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太钢自备电厂电煤库存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组对企业电煤长协合同签订、铁路运输、煤矿履约等问题与企业进行了交流了解,并亲临煤场查看了库存煤情况。 通过检查,肯定了太原市前期开展的电煤库存自查工作,对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存煤不足的问题,要求企业要提高认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提升电煤库存,确保短期内达到安全合理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