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煤炭市场需求持续旺盛,部分煤矿受利益驱动,超能力组织生产,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也给井下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对此,山西省政府安委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煤矿超能力生产,临近年终不得抢产量赶任务。 通知要求,所有生产煤矿必须按照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全年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生产能力,月度计划不得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1/12,月度产量不得超过月度计划的110%。各煤矿主体企业不得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 对于出现过超能力生产或可能存在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重点监督检查。对于采掘接续紧张的煤矿,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该投入的投入,严防采掘失调仍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对于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山西将一律从重处罚,并追究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领导组及有关人员责任。 截至2018年6月底,山西省生产煤矿能力为9.46亿吨/年。今年前三季度,山西规模以上原煤产量6.5亿吨,同比增长1.2%,增幅较全国低3.9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