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两起,事故,120人,丧生,能源业,安全生产,警钟长 内蒙古赤峰煤矿爆炸事故致32死 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共有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有32人不幸遇难。目前,事故涉嫌责任人已被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发生事故的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距赤峰市区45公里,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该井田煤的主要用途为火力发电、供暖锅炉及民用。 值得一提的是,据媒体报道,这家煤矿在事故发生前正停业整顿。 32人遇难,数字触目惊心!而这距“11.24事故”不过10天左右。 江西丰城电厂在建冷却塔倒塌74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鹿心社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政府领导即赴现场指导处置。要全力救治伤者,查明原因,举一反三,对全省安全生产再进行系统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违法违规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省长刘奇同志已急赴事故现场指挥处置。 省政府有关领导,省委办公厅、省安监局、省能源局、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赶赴现场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立即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全力做好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预防重特大事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安全 〔2016〕7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全面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结合实际,对各电力企业深入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督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为了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电力、核电、石油石化等能源企业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检查重点 (一)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光热发电工程) (二)核电工程建设项目 (三)石油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四)油气管道建设项目 (五)炼油工程建设项目 (六)能源领域其他建设项目 四、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开工条件是否取齐等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情况,项目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能力。 (二)工程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网络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程建设项目工期管控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拨付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等情况。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四)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等全过程危险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使用维护情况。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以及季节性施工安全评估情况、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 (六)施工现场预防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高处施工平台、作业排架、承重排架、起重机械、架桥机、载人升降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和主要施工通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情况。 (七)受限空间、洞室、竖(斜)井、高边坡与基坑作业,爆破、动火(焊接)、带电作业,起重、张力架线作业,高处、水上、地下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行为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在建设施和施工设备防雷设施设置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登记与备案、监控与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及相关设备、设施和管道安全管理情况。 (十)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培训与演练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生活区、仓库安全情况;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是否施工作业,施工交通安全情况,自然灾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十三)针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应当检查的其他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能源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检查计划,细化检查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所有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强化整治,注重实效。各能源企业要把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其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 (四)认真督查,积极督促。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安全督查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督促其他有关能源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