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产能,置换补偿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李玉良提交了《关于用先进产能置换补偿落后产能的建议》。 李玉良介绍,从目前全国煤炭产能布局来看,晋、陕、蒙、宁等地区,部分生产和新建煤矿占有资源储量相对丰富,煤种多为“低硫、低磷、低灰,高发热量”的清洁煤,开采技术和装备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矿井规模大,单位产能劳动用工少,安全保障能力强,生产成本低,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但受核定产能限制,这部分煤矿的先进产能得不到有效释放,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 李玉良指出,与之相反,东北三省、云贵川、沿海地区老矿井资源临近枯竭,地质结构复杂,开采难度大、安全保障性差。生产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尤其是劣质煤在使用中再次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尽管如此,这部分高能耗、高成本、重污染的落后产能却占据着大量产能指标。由于历史原因,这些煤矿因人员分流安置难、债务负担重等不能有效淘汰退出。客观上出现先进产能与落后产能之间的矛盾,制约煤炭企业整体健康发展。 为此,李玉良建议,国家出台鼓励、支持政策,通过搭建跨省区、跨地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平台,让先进产能煤矿与落后产能老旧煤矿实现优势互补,解决产能布局不合理、不均衡的问题。 一是置换主体方接纳被置换方部分管理技术人员和岗位工人,帮助老矿井解决人员分流安置难的问题。 二是置换主体方担负被置换方产能相应的税费,比例由双方所在地政府商定。 三是置换方每年力所能及拿出一定比例的盈利支持被置换方,帮助老旧煤矿偿还债务、解决待安置职工的生活费和社保资金的缴纳等多形式的对口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