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现将我省范围内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名单予以公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灾害严重煤矿落实灾害治理责任,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完善灾害治理机构,配足配齐灾害治理队伍和人员,保障灾害治理资金投入,细化灾害治理措施。各煤矿企业要坚决落实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充分运用普查成果,凡发现灾害严重程度变化的,一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重新确定灾害等级。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0日 全省灾害严重煤矿
备注:全省灾害严重煤矿合计6处,其中,单一灾害严重煤矿5处,高瓦斯煤矿3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1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煤矿1处,两种及以上灾害严重煤矿1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