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于3月14日举行了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法规科技司司长王端武指出,近年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矿山安全科技进步,在煤矿智能化信息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大力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国2611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全部联网接入,实现了煤矿安全风险监测感知数据“一张网”全覆盖;二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业务系统实现了跨层级、全流程、协同一体化执法业务应用,去年全系统使用业务系统制作执法文书61000多份,开展执法活动12800多矿次,执法信息化率达到100%。三是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进展显著,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共享,2021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699项,实现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矿山安全领域的实践应用,正在推进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和用电指数监测分析,为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加快推动信息化系统应用,建立风险分析研判处置“日报告、周通报、月督促”机制,累计发布风险研判周报36期、月报8期。全国瓦斯超限报警记录从最多时的单周1632条下降至199条,超限报警数量明显下降,为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司长孙庆国表示,煤矿智能化建设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在智能化工作面数量上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国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已达到813个,与2020年相比增加65%,其中,采煤面为477个,与2020年相比增加43%;掘进面为336个,与2020年相比增加109%。已有29种煤矿机器人在370余处矿井现场应用。二是在促进减人上取得新进展。通过智能化建设有力促进了“一优三减”,2016年以来,全国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减少了共计37万人。比如,山东省通过五年建设,累计减少苦、累、脏、险岗位人员3.4万人,河南省累计减少5000余人,内蒙古自治区累计减少4376人;内蒙古麻地梁、陕西金鸡滩等煤矿实现单班下井80人以内,综采工作面作业人数降到3-5人。三是在技术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国内首台全断面矩形智能掘进机研制成功,月进度掘进能力达到3000米,实现了“掘锚支”智能化作业。自主研发出10米大采高智能化液压支架,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井下探放水智能操作系统、智能防冲卸压装备、智能防冲限员系统等相继应用,防突、防治水钻孔机器人已定型量产;露天煤矿无人驾驶车辆达到146台;智能化违章管控系统已经在多个煤矿实际应用。四是在政策项目支持上实现了新进展。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科技部、工信部针对煤矿智能化建设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立项研发,计划投入资金4.6亿元。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等14省(区)先后出台了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智能化建设提供政策、资金、项目支持。五是在标准制定上实现了新进展。指导推动煤矿智能化控制系统、智能生产辅助系统等92个标准制定。指导成立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矿山行业组,组织编制《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等,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