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4日至15日的日产量调度来看,榆林市总日产量在150万吨以上,生产稳定,四季度月均产量力争达到4600万吨至5000万吨(10月当月生产4809万吨),全年煤炭产量力争达到5.5亿吨左右。 寒潮之后,采暖季保暖保供对于能源的需求快速增长,面对这一情况,榆林市坚持先省外后省内原则,优先为省外解决能源缺口。 2021年四季度榆林承担2662万吨煤炭中长期保供任务,其中,湖南、湖北、云南、广东等12个省份的保供任务共计2200万吨,省外保供任务量占比82%。 四季度煤炭保供任务下达后,榆林市专门制定了《2021年四季度煤炭新增保供明细》,对纳入保供范围内的煤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保供任务,一经发现,将采取通报、纳入失信企业名单、不予核增产能等惩戒措施,确保煤炭保供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截至10月17日,榆林已完成省内外全部保供任务的意向合同签订工作。到11月14日18时,榆林已完成2295万吨保供煤矿与发电供热企业“量价齐全”的中长期具体合同签订工作。与此同时,榆林已发运煤炭281万余吨(不含神华部分),发往省外178万余吨,占煤炭总发运量的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