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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9个省完成煤矿上半年自查自改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报                   发布时间:2021-07-12
摘要:7月9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查自改

7月9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安全生产取得新进展,为建党100周年创造了较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防控煤矿重大灾害风险方面,国家矿山安监局强化瓦斯防治,出台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制度措施,督促各地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任务局内分工表》,确立了139项攻坚目标和具体措施,推动各地扎实开展集中攻坚。一是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大排查。煤矿方面,全国19个省完成煤矿上半年自查自改工作,监管排查覆盖率达87.4%,“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覆盖率达80.3%,各级监管监察机构共查处问题隐患178758条,其中重大隐患344条,罚款4.8亿元,责令停产整顿374处。二是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并扩展到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等中介机构。同时,组织开展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以及托管煤矿专项整治,督促上报并组织审核了28个省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违规转包分包、假整合、假托管、假技改等行为。三是开展重点督导、联系指导。国家矿山安监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联系指导16次,通过召开片区座谈会、“解剖式”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实现对煤矿“9+4”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安全督导全覆盖。

在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方面,今年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深化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和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四个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上半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完成监察执法9156矿次、同比增加1171矿次;查处事故隐患66281条、同比增加5554条,其中重大隐患594条、同比增加129条;实施行政罚款9.21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73处、同比增加101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476处、同比增加37处,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3252个、同比增加628个,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46次、同比增加14次。

今年,国家矿山安监局计划至少开展4轮异地执法。截至目前,已开展2轮异地执法,共监察煤矿182处,查处隐患2982条,其中重大隐患46条,责令266处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29处煤矿停产整顿,罚款5567.3万元,问责28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