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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报                   发布时间:2020-12-29
摘要:12月20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公告,要求相关单位采取坚决过硬措施,有力有效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惩戒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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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公告,要求相关单位采取坚决过硬措施,有力有效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惩戒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反弹。

公告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坚持“八个必须”,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必须”包括必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必须有带班矿领导现场指挥石门揭煤、巷道贯通、处理煤仓等井下关键环节作业;必须对照井工煤矿221项、露天煤矿165项检查表全面自检自改等。

公告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七个一律”,铁腕打击整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七个一律”包括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组织生产的,一律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生产的,一律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对拟规划升级改造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或者超过批准建设工期1年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一律依法取消整合技改资格等。(记者 陈化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