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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设节能关卡遏制“两高一剩”行业盲目扩张

文章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12-26
摘要:为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与重复建设,宁夏近期出台新规,明确今后新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接受节能评估、节能评审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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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与重复建设,宁夏近期出台新规,明确今后新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接受节能评估、节能评审和节能审查。

根据最新出台的《宁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节能审查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对未完成自治区下达能耗总量或强度控制目标任务的地方高耗能项目将实行缓批限批;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者减量替代且单位产品(产值)能耗、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条件的,有条件缓批限批;对其他单位GDP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超过当地平均值的项目,将实行能效标准强制约束。

今后,宁夏将节能审查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没有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根据办法,节能审查将实行分级管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以及1000吨至5000吨标准煤的项目,将分别由自治区级和地市级节能审查部门负责项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