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有序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2022年以来,天津市克服多重困难,制定节能降碳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排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筹谋划,高标准推动节能降碳工作部署 一是坚持全市“一盘棋”,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及区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全市节能降碳工作。二是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列为2022年度“双碳”工作要点和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天津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要素,加快开展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印发《天津市碳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核算方法开发、平台系统建设,建立配额分配、交易流转、注销履约等要素在内的交易体系。四是印发实施《天津市金融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若干措施》,推出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等八方面31项工作措施,助力重点领域企业拓展融资渠道。五是研究出台《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支持政策、《天津市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落实举措》,促进石化化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是组织开展节能降碳专业知识培训,全面宣贯阶梯电价、节能监察、环保执法、审批备案、绿色金融等政策法规,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实地核查,全方位摸清企业能效水平 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邀请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专业机构面对面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企业能效水平现状及节能降碳工作开展情况,共同探讨节能降碳实施路径。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企业现有产线能效指标的原始数据真实性、折标系数合理性和计算公式合规性等进行逐一核实,全面掌握第一手真实数据,建立企业装置(生产线)能效清单目录。三是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经专家评审和企业申辩,形成能效先进及落后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结合国家关于对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两清单一方案”的评估反馈问题及建议,组织专业咨询机构一对一上门服务,帮助企业优化技术改造方案,提高可操作性。五是组织专业节能检测机构,对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水平未达到国家标杆值的企业,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提出改进建议30余条,为企业节能挖潜、降本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三、多措并举,分行业推进节能降碳落实落地 一是制定行业及企业实施方案。组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制定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明确行业能效提升目标。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咨询机构沟通,指导重点企业制定形成切实可行的“一企一策”改造方案,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业节能改造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货币政策工具,2021年以来,投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领域贷款优惠信贷资金累计超过80亿元。组织重点领域企业申报、评选节能降碳标杆企业,推荐新天钢联合特钢申报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三是加快推动技改项目建设。建立技改项目台账,汇总形成涵盖工艺技术及生产装置升级、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能源清洁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方面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清单,实施统筹调度、动态更新,实现项目管理及时化、清单化、精细化。到2025年,预计实施改造项目113个,总投资约156亿元。其中,2022年以来实施的项目57个,总投资约85亿元。四是持续推进碳交易试点建设。拓宽碳排放履约渠道,引入自愿减排项目,创新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机制,将碳排放量超过2万吨/年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交易试点范围,涵盖15个行业160家企业,市碳市成交量在2021年全国碳交易试点市场中位列第二,履约率连续7年达到100%。五是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引导重点领域企业绿色发展,支持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推荐工作,荣程钢铁、新天钢联合特钢、天钢集团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六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新建、在建项目的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强化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要求,坚决做到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办法,严禁新增钢铁、水泥产能,规范有序做好产能置换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能效标杆及能效落后企业装置名单,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对全市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的17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