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治霾,大气污染,环保部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保障今冬空气质量,黑龙江采取系列措施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治霾卫蓝”战役,重点落实“错峰起炉”、排查“作坊式”企业、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 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动员会议,对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对哈尔滨、大庆、绥化三市,通过落实“错峰起炉”、排查“作坊式”企业、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等措施,改善今冬空气质量。 黑龙江省环保厅厅长李平表示,“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区域已开始供暖,省环保部门从全省抽调了500多名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全省环保系统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专项行动(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采取系列措施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治霾卫蓝’战役。” 据李平介绍,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2016年PM10平均浓度达到5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了18.6%,提前实现了“大气十条”既定目标;二是《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得到有效实施,淘汰了1387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累计完成19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现役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三是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提升。 不过,根据2013至2016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黑龙江省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较其他月份相比明显恶化,并且逐年呈现加重的趋势。面对即将开始的供暖期,黑龙江省空气环境质量将进一步下降,也是历来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恶化、重污染天气频发的重点时段。 从数据上来看,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PM2.5和PM10均值浓度不降反升,到7、8月份,空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好转,在空气质量改善上没有起到正面推动作用。1-8月份,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个百分点;哈尔滨市达标天数比例为74.5%,同比下降了7.5个百分点。全省PM2.5和PM10均值浓度分别为33和5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升高了3和7微克/立方米。 据悉,10月10日当天,哈尔滨市部分热企已开始启动供热系统热态试运行,哈尔滨、大庆、绥化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将根据供暖需求,采用隔时分批起炉的方式,控制起炉时段,进行“错峰起炉”,防止集中起炉造成大气污染物累积,短时难以扩散,发生大气污染现象。 同时,黑龙江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在供暖期前所有供热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一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二要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杜绝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偷放问题的发生。”李平表示,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将逐个排查行政区域内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完善污染源企业名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的清单,实现不同预警级别污染物减排比例。 此外,要提高预测预报能力,联合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预测预报工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支撑;要制定高标准预警预报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当预测到可能出现大范围持续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要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从严启动应急预案,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前预警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污染物累积。 李平强调,“特别是哈尔滨市,要加强对市区内火电、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力度,密切关注企业起炉时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黑龙江省的水泥建材行业已基本进入冬季停产阶段,焦化行业始终处于低水平运行阶段,针对这类企业,将做好企业物料堆放和其他无组织排放节点的监督检查;对石化、医药、农药、汽车制造及维修、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产生VOCs的行业,督促企业强化综合治理,进行烟气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李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