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保督察 5月21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4月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安徽已完成整改12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其余正在全力推进。 同时,转办的信访件已分别完成3673件和2458件,完成率分别达到99%、97%。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对安徽开展了两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别是2017年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开展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介绍,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的同时,安徽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多项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今年一季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罗宏说,安徽省委、省政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调度督导和验收销号,强化追责问责和信息公开,对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核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省委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同时,纵深开展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全力推动整改。目前,安徽“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1398个,已完成整改1222个,占比87.4%。 此外,安徽还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先后分两批对安徽16个地市实现省级督察全覆盖。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2928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2420件,占比82.6%,其中,责令整改692家;立案处罚146家,罚款882万元;立案侦查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4人;约谈165人,问责10人。 下一步,安徽省督察办将继续对各市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实施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生态环境损害的,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和派驻监察,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