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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应对臭氧污染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7-09-08
摘要:最新科学研究显示,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空洞正在愈合。通过多年努力,人类在高空平流层中的臭氧治理取得成效,相信不远的将来,近地表层臭氧污染治理也会取得可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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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学研究显示,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空洞正在愈合。通过多年努力,人类在高空平流层中的臭氧治理取得成效,相信不远的将来,近地表层臭氧污染治理也会取得可喜成果。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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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广东省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干洗、露天焚烧、餐饮油烟、露天烧烤,以及商用和家用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生活面源的控制。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空气质量污染源中,臭氧已取代PM2.5,成为全省空气首要污染物

今年夏天以来,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报道频现,关于臭氧污染的危害更是众说纷纭,甚至有人将臭氧比作“防不胜防的隐形杀手”,那么我国臭氧污染状况到底如何?会不会引发严重的污染事件?公众对臭氧污染如何防护?《经济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臭氧污染状况如何

臭氧污染是一种光化学污染,从总体上看,今年臭氧浓度总体上升仍属于正常年际波动

“受经济回暖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今年我国不少地区臭氧浓度有较大幅度上升。预计全年全国平均浓度、超标城市数量、超标天数比例都将有所上升,但超标天次仍然以轻度污染为主。”在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看来,从总体上看,今年的变化属于正常的年际波动。

依据我国现行标准规定: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这个标准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水平。根据监测数据,2016年,我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在73微克/立方米至20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38微克/立方米;其中,有71%的城市(239个)臭氧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至180微克/立方米,接近标准值。

从2016年全年来看,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59个超标,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辽宁南部、武汉城市群、成渝地区、陕西关中等地区。

按日评价,去年338个城市的臭氧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次比例分别为4.7%、0.4%、0.024%。“没有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整体处于可控状态。”刘炳江说。

再从发展趋势上看,刘炳江介绍,从2013年以来74个城市监测数据和2015年以来338个城市监测数据看,我国臭氧平均浓度有所上升,其中京津冀地区呈上升趋势,长三角地区基本稳定,珠三角地区总体达标。从2006年以来15个臭氧监测试点城市历史数据看,多数处于波动状态,未形成明显上升或下降趋势。

那么,臭氧超标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一般认为,石化工业、加油站、汽车尾气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阳光照射的条件下,发生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以臭氧为主的光化学烟雾。与此同时,臭氧的生成增加大气氧化性,也会加速二次颗粒物的生成。尤其在每年6月至9月阳光强烈的夏秋午后,一般是下午1点至4点温度较高、相对湿度较低时,比较容易发生臭氧超标。

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臭氧浓度容易随VOCs和NOx排放比例变化、气象条件等因素出现波动,波动周期可长达数年。

“同发达国家一样,我国今年臭氧浓度总体上升也属于正常的年际波动。”刘炳江以北京市为例分析,北京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在2015年前连续4年上涨,之后的2016年和2017年又连续两年下降,总体稳定。

但刘炳江同时指出,我国多数城市臭氧浓度总体在缓慢上升,70%左右的城市在标准线附近徘徊,需高度重视。

能否引发光化学烟雾事件

我国目前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我国臭氧污染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光化学烟雾事件频发时期的历史水平

伴随我国多地臭氧浓度升高,会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成为社会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刘炳江的回答是,“我国正在加强臭氧监控、采取治理措施。今后,我国可能出现臭氧浓度波动,但在正常气象条件下,目前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

当前,我国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水平与美国加州南海岸地区大致相当,全国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10多年前的全国平均水平,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光化学烟雾事件频发时期的历史水平。

相关研究显示,20世纪50至70年代,发达国家重点地区夏秋季节臭氧日最高浓度常超过600微克/立方米;在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时段,臭氧浓度可达1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最高值甚至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为抑制臭氧浓度上升,我国目前所采取的核心措施是:减少臭氧前体污染物NOx和VOCs的排放量。自“十二五”以来,我国一直把NOx减排列入约束性指标,其排放量下降了近20%;“十三五”规划又提出了减少10%的VOCs排放量要求。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重点地区采取了一系列VOCs控制措施并取得积极进展。诸如,北京2015年、2016年大气中的VOCs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7%、9%。

据悉,在环保部制订的“十三五”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VOCs控制任务,即将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实施;此外,一系列控制VOCs排放的国家环保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也正在抓紧制修订。其中,石油炼制等14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经出台。

如何防护臭氧污染

臭氧本身有着“两张面孔”。专家表示,每个人不仅可以被动应对臭氧污染,进行健康防护,还可以主动参加到防治工作中来

已有相关研究表明,空气中每立方米臭氧含量每增加100微克,人的呼吸功能就会减弱3%。当臭氧达到一定浓度时,可使人呼吸加速、胸闷;如果浓度进一步提高,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那么,面对当下无形无色的臭氧污染,社会公众又该怎样做好防护呢?

环保专家认为,对于臭氧污染的健康危害及其防护,需要分几个层次认识。

首先,臭氧分“好的臭氧”和“坏的臭氧”,近地面环境空气中的臭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是“坏的臭氧”;高空平流层中的臭氧保护地表生物不受强紫外线辐射伤害,是“好的臭氧”。此外,人们利用臭氧具有较强的强氧化性特点,将其用于食品和饮用水消毒、净化室内空气、洗浴保健等,这也是“好的臭氧”。

其次,“坏的臭氧”能“坏”到什么程度,取决于三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臭氧的化学性质、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人体或生物在一定浓度臭氧中的暴露时间。

世界卫生组织现行《空气质量准则(2005年全球更新版)》提出,有研究表明,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可对在其中运动的人构成危害。但是有专家对此表示异议——8小时臭氧浓度高于240微克/立方米的健康危害则有更多实验数据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将臭氧过渡时期目标值设定为160微克/立方米,对学术界存在的争议不予考虑,这是一个稍微有些保守的决定。

“臭氧的高值出现在夏季晴朗高温天气下的室外光照环境,只要这时不在室外长时间、剧烈运动,就能大幅降低臭氧危害。”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提示。研究发现,室外臭氧浓度高达400微克/立方米时,如果关闭门窗,室内臭氧浓度可迅速降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有的室内家具、物品较多,臭氧浓度甚至能降到个位数。

“对于臭氧污染,我们每个人不仅可以被动应对、进行健康防护,而且可以积极主动地参加到防治工作中来。”刘炳江说,当前,我国大气中的NOx浓度呈下降趋势,但VOCs排放量仍在不断增加,主要原因是VOCs来源广泛、分散,控制难度大。

对此,公众需要认识到,日常生活中的装饰、粉刷、出行等活动都可能排放VOCs。如果我们每人都优先选择降低VOCs排放的产品或服务,都为VOCs减排作出贡献,例如家用油漆选购水性漆,给家用车加油时选择油气回收设施正常、没有汽油味道的加油站等,那么,VOCs上升的势头就有望得到扭转,就会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