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信用合肥”建设过程中,多年前,合肥市就率先在全国实行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如今,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步伐还在加快。记者获悉,今年底,合肥市还将出台环保领域的联合奖惩办法。 全国率先推出环保“红黑榜” 一家企业的经营状况可以通过销售额直观反映,而环保状况又该如何体现?早在2013年,合肥市就在全国率先推出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对企业环境行为的优劣程度,给予红色、黄色、黑色标示,面向社会公布,让企业环保状况一目了然。 企业“屡次排放不达标”列入“黑榜”;受过“行政处罚”列入“黑榜”;有过“重要环境违法行为”列入“黑榜”……《合肥市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评价标准(试行)》明确了污染排放、环境管理、社会影响三大类共18项评价指标,作为企业在上市、融资等方面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而随着《合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合肥市环境保护“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合肥市环保部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相继出台,如今,一张牢固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网正越编越密。 2016年11月,《合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该《办法》用高于“国标”的“一票否决”,确定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被列入“环保不良企业”,将受到停发补助、停产、限制贷款等一系列约束性措施。 对企业分类监管效果更好 合肥市环保部门还通过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无违法排污行为、企业环境信用良好的减少抽查次数;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对重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 例如,一家公司因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含油锯末、含油废劳保用品、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池贮存,造成环境污染。合肥市环保局立案处理后,将其处罚信用信息录入市信用信息平台,该公司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环保监督检查的频次。 “环保版”联合奖惩办法年内出台 “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2015年10月,庐阳区环保局现场调查发现,一家公司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存在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7万元,责令新增的厂房和项目立即停产。随后,该公司在2015~2016年度市直单位定点印刷项目公开招标中,失去资格。 当前,通过实施《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联动机制,已在全市形成信用奖惩“大格局”。下一步,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合肥市还将有什么大动作值得期待呢?记者获悉,实现环保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是重点。 目前,《合肥环境信用评价联合激励与惩戒办法》预计年内出台。在这个“环保版”的联合激励与惩戒办法中,将配合发改委、银监、政府采购等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及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方面,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