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发展,环境保护,政治 核心提示:中国要加快煤电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在对待传统能源行业的转型与改造中要兼顾经济考量与环境保护、经济利益与“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一、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发展煤电,而在如何加快技术升级 自中国有电以来,燃煤火电一直在电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即使近年来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的建设受到各方日益重视,速度大大加快,煤电2016年发电量仍占全国发电量的65%。煤电过去、现在为发展国民经济、实现社会进步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事实。但是,在当前电力相对过剩和全国去产能的形势下,一些主张停止和控制煤电发展的意见忽又甚嚣尘上,特别是针对我国大气污染、雾霾严重的环境问题,把矛头直接指向燃煤发电。关于煤电的发展问题,不少电力专家著文阐述了很好的意见,指明了我国发展煤电的必要性和加快煤电技术升级和优化发展的方向。 按笔者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煤电在我国电源结构中占主导地位是由我国能源禀赋决定的。我国是一个“富煤、贫油、少气”的国家。据国外权威机构的统计,我国2007年已探明一次能源中煤炭占93.44%,石油占3.65%,天然气只占2.91%。发展煤电是立足本国能源资源和能源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 其次,煤电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最清洁和高效地利用煤炭资源的方式。世界上各工业化国家凡属有煤炭资源的都将80%至90%的煤炭用于发电。我国改革开放后,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用于发电的煤炭占全部煤炭消费量的比重有所上升,但距离世界水平还差得很远,仍有不少煤炭分散在污染重、效率低的用户燃烧,这才是我国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放弃这个储存了亿万年太阳能的煤炭资源的话,必须尽可能将煤炭资源更多用于发电。目前国家推行的以电代煤的采暖和大规模发展电动汽车,其实质就是以先进的燃煤方式代替落后的分散燃煤和燃油方式,是促进更多更好地利用先进的燃煤方式,而不是相反。 第三,煤电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技术最成熟、安全、稳定、可调控度高的发电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煤电将处于主导地位,多年来的运行经验证明,只有稳住煤电这个基础,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才有基本保证。 第四,与核电、大型水电相比,在战争和自然灾害袭击之下,火电既不会造成毁灭性的核辐射灾难,也不会因为大坝垮塌造成大范围的洪水灾害。 第五,随着风电、太阳能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力发展,煤电的稳定、安全特性对这些不稳定和随机性电源起着不可替代的互补作用,且互补作用只会越来越大。煤电的存在只会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六,当前世界范围内,煤电在节能、环保方面取得的技术进步,如超(超)临界技术、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发电技术等,不仅大大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而且正在朝着实现温室气体(CO2)近乎零排放的目标前进。 因此,很明显,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煤电或控制煤电发展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快煤电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的推广使用问题。在此声明,笔者虽从事水电和电网工作多年,却并非火电技术专家,这些问题火电专家更清楚,在此就不作深入讨论。 二、发展传统能源工业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还需深化 这里还想就发展传统能源工业(包括煤电在内)和全球环境(气候变化)问题说一些想法。笔者在能源部工作期间,于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代表中国能源界参加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工作,担任其下设的能源与工业对策分组的共同主席,随后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政府谈判工作,并多次参加 IPCC 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二十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来,有两点令人难忘。 一是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性和政治进程有失衡趋势。温室气体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是上世纪80年代初瑞典科学家提出来的,科学根据就是时间不长(二百来年)的观测资料和一些计算机模型计算。因此从一开始就有许多科学家质疑。当时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1990年日内瓦世界气象组织(WMO)大会上就说,她的科学家告诉她情况不是这样。英国能源部的代表称,CO2并非污染气体,吸之无害。从科学上讲,谁也不能肯定,但谁也不敢否定,科学基础并不牢靠,而短期内也不可能得出科学结论。政治家们和环保人士抓住这个问题后,积极推动,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酝酿制定之日起,就有两派意见,美国一直坚决反对,欧洲除英国以外的一些国家积极推进,在各种会议上展开斗争。美国参加讨论的人数最多,能源企业参加会议的人数比其政府代表团人数多得多,在会内会外进行游说,施加影响。政治斗争的焦点是谁应承担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和谁为这个责任买单的问题,以中、印为首的发展中国家(77国集团+中国)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针锋相对,会议开得没完没了,深夜不止。《公约》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等文字就是通宵达旦的会议上妥协的结果。而且在《公约》中也加入了这样的表述:“注意到在气候变化的预测中有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其时间、幅度和区域格局方面。”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个不确定性并未消退,但围绕这个问题的国际政治斗却愈演愈烈。因此可以说,气候变化问题的政治进程比科学进展快得多。 二是经济考量与政治担当的问题。既然气候变化是一个科学上还不确定的问题,美国与会的能源企业界就提出,不能把“确定的投入放在不确定的产出上”,治理气候变化、改造传统能源工业、能源工业转型需要巨额资金和技术,但效果却不是确定的。会上还有人匡算并散发美国改造传统能源工业需要花几万亿美元等材料。美国人还提出什么“无遗憾政策”(no regret policy),就是说只好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政策,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不采取行动又怕以后会后悔。在这些会议上,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发展中国家(77国集团+中国)讲的是政治,把矛头对准发达国家,责任是你发达国家的,你就得出钱,无偿转让技术。而美国人则算的是投入与产出的账,搞的是成本效益分析,花这么多钱搞能源转型和出那么多钱给发展中国家搞气候变化治理基金合不合算。一方是政治上的高姿态,一方是死守着经济利益。 这两点就是我参加了近十年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活动的观察。现在特朗普当了总统,他代表的是传统能源企业的利益,他一上台,先是否定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性,称之为骗局;国内是继续发展煤、油、气等传统能源,拒绝能源行业的绿色转型;对国外则是拒绝提供资金援助。看来,特朗普作为一个商人,讲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不是其前任政客的高姿态了。这当然赢得了传统能源行业的拥护,这也许是他能当选为美国总统的原因之一吧。 笔者无意评论特朗普政策的是非,这是美国人自己的事情。但是,在对待传统能源行业的转型与改造中要兼顾经济考量与环境保护、经济利益与“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也可以说是“实”与“虚”之间的平衡,还是可从中得到一些启示的。对待发展煤电的问题似乎也可起些参考借鉴的作用。 作者:原能源部国际司司长 谢绍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