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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盯住重点事项抓整改求实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7-07-27
摘要:家住云南省蒙自市锦华路附近小区的徐惠青,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落实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推进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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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云南省蒙自市锦华路附近小区的徐惠青,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落实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推进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徐惠青说:“开展扬尘治理后,以往灰尘满天飘、路过捂鼻子的场景已不复存在,感谢中央环保督察给老百姓带来了好的生活环境。”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整改事项涉及地区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强力推进整改所取得的实效表示满意,对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满期待和信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意见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迅速制定上报并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总体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厘清整改具体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抓紧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需近期整改的45项任务已完成44项(完成率为97.8%),其余整改事项正在紧锣密鼓地积极推进。各州(市)已将整改落实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层层压实环保责任不放松

云南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介绍,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云南省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整改督导组和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整改总体方案》要求,云南省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在整改工作组织保障上,云南省成立了省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省各州(市)党委或政府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省直有关部门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昆明市副市长说,昆明市委、市政府抓整改工作力度空前,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耽误”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狠抓跟踪问效,真正形成了“党委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个部门协力办”的工作局面。

■ 全省上下群策群力破难题

张纪华介绍,今年以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半月一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尤其盯紧重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昆明市按照时间节点顺序列出整改内容,制成图表,实行挂图督战。同时,加强督察督办和现场检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督察办组成3个督察组进行整

改落实的专项督察,及时纠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4月21日,市政府目标管理督察办针对前期省第四督导组督导“阳宗海华侨城高尔夫整改项目”和“昆明七彩云南古滇文化旅游名城‘水军府’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立项督办。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近期向云南省环保厅上报的《昆明海口工业园区规划环评(2013-2030)送审稿》已通过专家评审会的技术评审,工业园区存在的总体规划或规划修编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问题已按时限整改完成。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在阳宗海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高尔夫球场,对球道沙坑铺上了草坪,并陆续种植冬樱花、小叶女贞等7780多株湿地景观林木,整改工作已于4月25日全面完成。

家住阳宗海湖畔的汤池镇西街村委会村民、昆明市人大代表王晓静感慨地告诉记者,中央环保督察解决了阳宗海周边企业存在的大问题,只有企业依法经营、有序发展,才可以在保护阳宗海水生态环境的同时,给当地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截至目前,云南省在推进重点事项整改上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施九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洱海保护治理开启抢救性模式,异龙湖完成退耕还湖5219亩,阳宗海砷超标问题已基本解决,滇池保护条例、阳宗海保护条例正抓紧修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地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加快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个旧市59座鼓风炉全面停产整顿并已拆除37座,维西傈僳族自治县3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

■ 省级督察促进整改增实效

云南省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过程中发现,各地对整改工作总体上是重视的,但各州(市)、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推进不平衡,一些部门单打独斗进行整改,党委、政府没有牵头形成合力;一些地方还停留在制定整改方案上,还没有实实在在抓整改。

为此,云南省自加压力,通过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找准存在的短板,更加扎实有效地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和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的要求,云南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督察动员会议,制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派出4个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首批对大理、临沧、德宏、怒江4个州(市)开展现场督察,计划年内对16个州(市)全部开展一次督察。

张纪华表示,首批督察现场工作已结束,督察结果表明,4个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针对督察发现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亟待加强、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云南省将抓紧开展首批督察的意见反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云南省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