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零容忍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22日在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零容忍的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但反对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做法。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近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发现,超过17万家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其中不少企业由于达标排放无望,面临被关停的命运。这引起了舆论对于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一刀切”的质疑。 别涛说,从法律角度看,这些企业很多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甚至没有排污许可证等违法情况。对违法企业,法律法规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他同时表示,散乱污的企业环保成本基本为零。这就导致同样的产品,违法企业的实际成本很低,与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不公平。 “对违法企业要严格执法,零容忍,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他说,“通过严格环境执法,使企业去掉侥幸心理,还给守法企业一个公道,让守法企业不吃亏,让违法企业不占不应占的便宜。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基本理念。” 他表示,环保部门从来不要求“一刀切”,而是既要反对部分地方平时疏于监管,让违法企业长期存在的不作为,也坚决反对部分地方环保大检查时采取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 他提出,环境监管执法应该遵守三个原则:第一,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第二,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第三,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处理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