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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或将全市划为无燃煤区 环境空气质量将改善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08-21
摘要: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省环保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地要将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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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省环保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地要将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县级市的城市建成区及城市近郊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与此同时,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继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等市中心四区在全市率先成功创建“无燃煤区”后,广州正计划扩大“无燃煤区”的范围,环保部门初步建议将全市行政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通告》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在2017年9月底前重新发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内容应包括禁燃区范围、选择《高污染燃料目录》的类别及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并明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建设完成时间,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为减少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消耗,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3年以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等市中心四区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开展“无燃煤区”创建工作,2015年、2016年四个区均通过了市里组织的年度复核。同时,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其余各区也在加快开展“无燃煤街镇”“无燃煤村居”等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