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监测网络,市场需求,环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如果数据都是假的,那么后果不堪设想。为打击环境数据造假行为,国家制定了大批政策法规,打响了打假攻坚战,然而,造假行为仍旧存在,漏洞尚未补全,路漫漫其修远。 环境监测数据是什么?它是环境执法的基石,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依托,更是影响全国民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污染治理信心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但这些都建立在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的基础之上。 自2015年初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重点企业均被要求安装环境监测设备,环保部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督查力度,对环境作假行为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然而时至今日,环境监测数据这块检验环境质量的“试金石”仍旧存在失真的现象,风向标意义无法凸显,非但大大损害了环保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更是对各地环保工作的推进形成了巨大掣肘。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缘何屡禁不止? 我们认为,这与某些地方政府“柔性”执法有着直接关系。为了“一步到位”地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简单粗暴”地缓解考核压力,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造假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成为数据造假者的帮凶。外加排污企业铤而走险,违法成本较低,使得“造假”成为人尽皆知的潜规则。 “假数据”背后是“真污染”,在监测数据造假背后,暴露的是我国环境监测领域的诸多漏洞与短板,这些薄弱环节一日不补,假数据便会越发肆无忌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恶疾”与“肿瘤”。 知己知彼,又该如何堵住数据造假的源头? 对环境监测造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处一起,才是应对数据造假的正确“姿势”。具体而言:第一,各级环保部门亟需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二,构建与完善民众参与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数据造假的监督举报积极性;第三,加强问责,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弄虚作假企业及违法乱纪者进行强有力的的打击。 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生数据造假行为,必须一查到底,真正斩断造假利益链条,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更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天网”,确保环境监测不存在巨大漏洞,更没有漏网之鱼。总之,整体布局、加强监管、严厉查处三者缺一不可。 为了强化对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力度,近日,环保部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县级以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对于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不管怎样,针对环境监测数据作假的攻坚战已然打响,随着这场战役的深入推进,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美丽中国梦也即将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