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北京通州 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较多,禁放呼声越来越高。记者从北京通州区政府获悉,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满足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共同期待,推动移风易俗,自2017年12月14日起,通州区部分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记者了解,本次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为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 除了禁放区以外的其他通州区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在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二十四小时和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七时至二十四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另外,在非禁放区禁放部位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16类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也将采取禁放措施。遇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实施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对禁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执法机关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010-69552531。 禁放区域 新华、北苑、中仓、玉桥4个街道的全部地区禁放 台湖镇域内和张家湾镇域内的京哈高速路以北地区禁放 宋庄镇域内的潞苑北大街以南地区禁放 永顺、梨园、潞城3个镇的全部地区禁放 2018未来能源大会将于2018年1月12日在北京举办,详情请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