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环境税,环境保护税法,环 继“最严”环保督察之后,环保税也即将在浙江省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1月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运行多年的排污费制度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地税新的税种。 杭州市地税局税政三处副处长邱杨说,根据浙江省环保部门第一阶段移交给地税部门的排污源基本信息等数据,杭州市地税局已完成纳税人初步识别,后续还会进行更细的信息比对和维护。依照税费平移原则,环保税的税目和税额标准与以前排污费规定的基本相同,征税范围也基本一致。 费改税后按季申报缴纳 第一个申报周期到2018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因此,环保税征收对象为火电、煤炭、采矿、化工、石化等能源行业的“排污大户”,以及大部分制造业和部分污染较严重的加工业,原来缴纳排污费的都将转变为“环保税”纳税人。 邱杨说,以前排污费是环保部门在征收,到2017年年底收费结束,地税部门接收后,将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因此第一个征期在2018年4月。 费改税的意义在于,上升到税法层面,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强的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意识。 此次费改税,是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原则,因此后续工作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邱杨说,排污流动性和变化性都很强,尤其是小型排污企业,具体排污情况更难掌握,因此环保税在征管时与别的税种不一样,需要环保部门的专业知识协助与配合。 多排多缴少排少缴 倒逼企业提高治污减排水平 这一“绿色税制”正式开征后,将对浙江带来哪些改变呢? 据了解,环保税实行的是定额税率,即多排放多缴,少排少缴。环保税负的差异,最终将带来产品价格、生产规模等差异,以“优胜劣汰”倒逼企业主动减排,履行环保责任,从而促进企业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发展更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产品。 从长期来看,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排污企业治污减排水平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税收入将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从而推动企业“减负”。 为鼓励企业少排放,多治理,企业加强减排工作达到一定标准,能享受一定的减税优惠: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