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9月16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伏季休渔监管,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专项行动明确了主要任务:严格船籍港休渔监管。督促应休渔船舶返回船籍港休渔,健全异地休渔船舶监管机制,切实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抓好专项(特许)捕捞监管。严格管理特殊经济品种专项(特许)捕捞和东海区四种作业类型渔船专项捕捞,加大伴航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办证出海作业、违反专项捕捞规定等行为。盯紧重点船舶和特殊群体。对异地休渔船舶、捕捞辅助船等重点涉渔船舶,以及易发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予以重点监管、定期检查。强化渔港码头监管。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进出港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强渔港码头巡查和坞修船舶管理,倒查严处非法修造船舶行为。开展常态巡逻检查。加强进出港通道管控和重点海域巡查,不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突击抽查和区域联查,加大现场登临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水域管控。强化对长江口、海区交界线两侧、涉外敏感海域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高压严打跨海区作业、越界捕捞和规模性、群体性非法捕捞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