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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省10月份PM2.5浓度同比有所下降

文章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7-11-13
摘要:省环保厅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7年10月及1~10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和县城空气质量状况。
陕西省,10月份,PM2.5浓度,同比,

省环保厅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7年10月及1~10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和县城空气质量状况。

10月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8.7%

2017年10月,全省13个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8%,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

1~10月,全省13个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1%,同比持平;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

10月13市(区)仅榆林空气质量下降

10月,13个市(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汉中、宝鸡、延安、榆林、西咸、铜川、杨凌、咸阳、西安、渭南、韩城。与去年10月相比,韩城、咸阳、安康、西咸、渭南、杨凌、铜川、宝鸡、西安、汉中、商洛、延安等12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榆林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1~10月,13个市(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汉中、榆林、铜川、宝鸡、杨凌、延安、西咸、韩城、渭南、西安、咸阳。与去年1~10月相比,安康、商洛、韩城、西咸、汉中、铜川等6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延安、西安、榆林、咸阳、渭南、宝鸡、杨凌等7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按下降程度由高到低排序)。

西安1~10月主要污染物为臭氧

西安市10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7.1%,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PM10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臭氧(O3)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3%。1~10月优良天数比例为53.6%,同比下降6.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臭氧。PM2.5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6%;PM10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O3浓度为1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2%。

冬防期间 关中各城区施行“禁土令”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了《2017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方案对建筑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做出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禁土令”。

方案要求冬防期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申请,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级政府批准后可以施工,施工项目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并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落实防尘措施方面。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工地出入口和关键点位均要设置摄像头,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华商记者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