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限停产 近日,环保部通报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9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今年1~9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28708件。同比增长146%。其中,限产、停产案件6420件,比去年增长170%。在五类案件中同比增速位列第二,仅次于移送行政拘留。 《》记者注意到,与去年限产、停产案件5673件相比,今年以来限产、停产案件数量出现了明显增加。同时,环保部正在着手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未来适用于停产的环境违法行为门槛将更低,处罚力度将更大。 对比:前9月限停产案超去年全年 田为勇说,9月份,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3957件,同比去年9月增长178%。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0件,比去年增长49%;查封、扣押案件2233件,比去年增长321%;限产、停产案件719件,比去年增长99%;移送行政拘留679起,比去年增长114%;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6件,比去年增长55%。 9月,限产、停产案件数量在实施五类案件之中排名第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限产、停产案件数量月度同比增速较快,基本保持在100%以上,比如:7月同比增长128%,8月同比增长239%。 今年1~9月,限产、停产案件6420件,而2016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才一共办理限产、停产案件5673件。虽然限产、停产的案件总数量出现了明显增加,但限产、停产所带来的效用才是社会所关心的。 2016年全国范围内排污者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后,再次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比例(即违法反弹率)平均为2.86%,而限产、停产措施的违法反弹率为3.5%,高于各类措施的平均水平。 对此,环保部认为,说明相比其他措施,限产、停产措施对违法企业的惩戒警示作用并未充分发挥。 今年10月,环保部将《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当前的文件相比,对于适用于采取限产、停产措施的门槛更低,比如:“三十日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累计超标五日的”将适用于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同时,处罚的力度也更大,将一些环境违法行为的“限制生产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改为停产整治的期限为三个月等。 案例:倾倒危废6人被刑事拘留 记者注意到,环保部通报的部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可谓触目惊心。2017年7月10日,福建省沙县环保局接到匿名举报,有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内倾倒恶臭泥土,可能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投诉者所称的恶臭泥土共5处,泥土中散发出刺鼻气味,初步判断可能为危险废物。经检测,可判定所倾倒泥土为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据了解,本案中涉及的泥土属于危险废物,且非法倾倒的数量达235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该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有6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除2名被取保候审外,其余4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近年来,危废非法倾倒的问题时有发生,因其可能会给环境带来的巨大危害而备受社会关注,危废的监管也成为热议的话题。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海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工业危废管理上的问题仍然比较多,早期拿到经营许可资质的都是小企业,没有多少处置能力,整个市场也是处置需求不足。随着新环保法实施,处罚力度加大,快速推动这个行业发展,但是,危废的处理费也出现了快速增长,部分类型的危废处置费甚至达到4000~5000元/吨,比发达国家还要高。 “危废处置费用快速升高之后,一些企业考虑到成本问题,可能就会违法倾倒。”徐海云说,在危废管理方面,除了加大处罚力度外,还需要摸清底数,加快危废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有效引导行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