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浙富控股26日晚公告,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在四川省成都市分别正式签署了《福建漳州核电工程项目1、2号机组(华龙一号)控制棒驱动机构(CRDM)设备供货合同》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华龙一号)控制棒驱动机构(CRDM)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53亿元。 浙富控股表示,华都公司具备较强的履行合同能力,装备、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并已有相同合同顺利履约交付的经验和业绩;合同生效后,华都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生产,具体交付进度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49.25%;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安排生产并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2018-2021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公司同时表示,采用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的中核集团“华龙一号”是我国具备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站,是在自有技术基础上充分考虑福岛核事故后最新经验反馈、通过消化吸收三代核电技术并按照国际最先进法规和标准研制出的第三代压水堆核电站。因其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是国内能独立出口的三代核电机型,不仅被中核集团寄予厚望,也是国家希望强力打造的对外出口核电技术品牌。 据了解,华都公司此次与核动力院新签订4个“华龙一号”机组的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合同,是继2014年11月、12月签订“华龙一号”ML-B型控制棒驱动机构供货合同后,华都公司再次承接的三代核电关键设备制造合同,将进一步奠定华都公司在“华龙一号”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领域的领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