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核能机组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位于新北市石门区的台电核一厂1号机运转执照5日到期,成为台湾首座运转也是首座走入除役阶段的核能机组。台电表示,核一厂除役计划2017年通过台湾“原子能委员会(原能会)”审查,待台湾“环保署”环评审查通过、取得“原能会”除役许可后,将正式展开除役作业,规划总计历时25年。 核一厂1号机是台湾首座运转也是首座走入除役阶段的核能机组。台电表示,核一厂1号机运转执照40年有效期期满,6日起就进入除役阶段,机组依规正式停止运转。 台电说明,核一厂1号机与2号机分别于民国1978年12月与1979年7月商业运转,运转执照则分别于2018年12月5日及2019年7月15日到期。期间,核一厂1号机累积发电量约1625亿度,2号机累积发电量约1754亿度。 台电指出,依据通行核电厂除役程序,核电厂需将反应堆的用过核燃料退出,才能实质进行除役工作。目前核一厂用过核燃料分别放在反应堆堆芯与用过核燃料池中,均属安全方式,如果能放置在干式贮存桶内,由于不需要电力或是冷却水维持冷却,靠自然通风就可冷却,相对更安全,也可顺利进行除役作业。 台电已于2013年兴建完成用过核燃料干式贮存设施,但由于新北市政府至今未核发水土保持完工证明而无法使用。台电希望尽早启用第一期干贮设施,让反应堆内的用过核燃料退出,以便后续的除役作业顺利进行。 台电透露,核一厂待取得除役许可后,将开展为期25年的除役作业:前8年是除役过渡阶段,将进行厂区放射性存量评估,并执行除污作业;接下来12年是除役拆厂阶段,将用过核燃料转移至干式贮存设施,拆除反应器及汽机组件等;接着,厂址最终状态侦测阶段历时3年,持续侦测厂区环境辐射值;最后,拆除剩余建物,进行土地复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