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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站事故过去七年 日本政府与企业仍为核电事故扯皮

文章来源:文汇报                   发布时间:2018-06-04
摘要:距福岛第一核电站在2011年3月日本东北大地震中发生事故已整整过去七年,事故核电站的处置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哪方应承担拆除事故核电机组的责任问题
福岛核电站,日本政府

距福岛第一核电站在2011年3月日本东北大地震中发生事故已整整过去七年,事故核电站的处置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哪方应承担拆除事故核电机组的责任问题,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之间仍在推诿扯皮。在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宣称的核电安全神话破灭的背景下,日本国内围绕着是否要保留核电的问题产生了巨大政策分歧。

处置责任仍在推诿

5月30日,日本核电管理委员会约见东京电力公司社长小早川智明,就有关福岛第一核电站废炉作业等问题进行了沟通。磋商过程中,双方在谁应承担放射性污水处理一事上,发生了严重意见分歧。东电方面称,污水中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可以清除,但其中所含的氚是不能清除的。目前,随着储存污水的储水罐仍在持续增加,东电方面正在研究将污水稀释后排入海中的办法。东电还称,计划采取这一做法的依据是此前日本核电规制委员会得出的结论,公司方面认为这一做法是妥当的。对此,规制委员会方面认为,处置核电事故的主体责任应该是东京电力公司,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一决定的责任说成是政府的。

东电与日本政府之所以如此扯皮事出有因,日本政府难辞其咎。一是核电规制委员会前任委员长田中俊一曾提及过污水“只能稀释排放”这一建议。这一说法正中东电下怀,一直死抓不放。二是事故发生后东电一直在接受日本政府设立的核电损害赔偿和废炉等支援机构提供的资金,完全像一个由日本政府出资的“半国营”子公司。所以,东电才会摆出一副“啃政府”姿态。

然而,福岛核电站的污水处理问题是一现实而迫切的问题。随着事故处置的进展,污水每天都在增加,储水罐数量也在随之增长,目前已有1000个左右。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属储水罐的安全性也在减弱,一些罐体正在进行修补加固。如果再发生大地震,极有可能发生第二次核污染事故。因此,有专家建议,与其如此扯皮,不如由日本政府将废炉与东电的经营剥离,明确事故处置主体,才能加快事故处理进度。

核电事故问题重重

5月28日,福岛核电站2号机组为了取出残存的燃料棒,开始在机组建筑的外墙实施作业,计划拆出一个5米宽、7米高的洞口。据称,福岛核电站中目前共存有1573根燃料棒,其中在2号机组顶层的燃料池内存留615根使用过的燃料棒,东电为了降低因地震等意外造成的二次灾害,计划将燃料棒从池中转移到其他场所保存。由于建筑物内放射线量极高,东电计划用机器人对内部辐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后,再开展下一步作业。如果调查进展顺利,东电会研究具体的取出方法,计划从2023年开始取出燃料棒。

核电站发电机组的拆除工作将是漫长的作业,日本政府和东电所提出的拆除进度计划显示,拆除工作最长需要40年时间。但是发生了爆炸事故的福岛核电站的拆除作业比想象的更复杂。专家称,无论是切尔诺贝利还是三里岛的核电站事故都已经证明,核电站的事故处理没有100年的时间几乎无从谈起,废炉作业困难重重。

专家指出,经过七年努力,目前福岛核电站已经有95%的范围可以不穿防护服进行作业,每天大约有5000人在这里从事废炉施工。日本政府计划对东电提供超过21万亿日元的废炉支援资金,按照40年的时间计算,平均每年需要投入700亿日元。但是,即便是如此大的投入,福岛核电站的拆除工作仍是看不到结果。

首先,拆除工作最大的难题是机组内大量溶化核废料块的处置工作。据称,在事故中机组内的核燃料溶化后流出,与周围的混凝土、瓦砾等凝结成块,并伴有极高的放射线。为了冷却这些核废料块,目前仍在对炉内进行注水工作。但由于这些核废料块并没有在压力容器内,而是落在地面,室内的冷却水只有大约30厘米深,所以不少核废料块都露出了水面,很难达到应有的冷却效果。同时,这也使得原本应该在水中作业的办法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条件,据称东电方面正在研究“在空气中作业”的方法。另外,核燃料溶化流出过程中,与混凝土等凝固在一起并产生了化学反应,因此,这些核废料块需要怎样处置,也需要研究新的作业方法。

其次,是核电站内的大量污水处理问题。据称,福岛核电站目前共有107万吨污水,其中八成已经经过处理。随着冷却作业的进展,每天大约增加160吨污水。因建筑地基的损坏,部分污水已经渗透到了周围的地下水中。为了防止这些污水注入大海,投入了大约400亿日元资金的 “冻土墙”的隔离法几乎没有什么效果,每天仍有近百吨污水注入机组建筑之中。同时,污水中所含的氚不能清除,并带有巨大的辐射能量,所以污水处理是一个现实难题。由于经过处理的污水的放射能量超过日本国家标准的10倍以上,在日本经产省制定的包括稀释排入海洋、蒸发排放、电解排放、地下深埋和注入深层地下的五种处置方案中,稀释排放是最为经济和最具时效的方法。日本政府计划就污水处理问题举行听证会,然后再做最后决定。

日本核电存废之争

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日本国内围绕着是否继续利用核电的问题存在着两大截然不同的意见。在政府和部分电力行业极力续推核电政策的同时,日本大部分民众和一些反对党都疾呼“零核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前日本政府的第五个能源基本计划草案出台,提出到2030年要使日本的核电占电力供应的20-22%,并计划继续推进核燃料回收再利用政策,积极推进核电出口。有分析认为,在目前如此苛刻的现实条件下,日本政府的这一计划明显“不现实”。日本目前共有54个核电机组,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全部停止了运行。根据日本政府的新标准,截至目前,通过审查可以重新运行发电的只有9个机组,而其中有5个因诉讼失败被裁定停运或受到临时处分。此外,已经有15个机组明确做出了废炉的决定。上述情况表明,日本政府要想达到计划中的电力供应比例目标,至少需要30个核电机组才能实现,因此日本政府的新能源计划只能是“画饼充饥”。

在日本政府强推核电重启的同时,日本国内民众反对核电的声浪日益高涨。据舆论调查显示,日本全国有75%的人支持“去核电”。就连前首相小泉纯一郎也加入了反核电阵营,并担任日本“零核电、推进自然能源联盟”的顾问,四处奔走,呼吁“零核电”政策。3月初,日本四个在野党和该联盟经过磋商之后,向国会提交了《零核电基本法案》,呼吁废除核电政策。

此外,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日本政府提升了核电标准,也使得一些电力公司面临着两难的境地。要想重启核电机组和达到最长可运行60年的新规定标准,企业需要投入巨额的安全对策经费,审查手续耗时耗力,且目前有的机组已接近运行年限,即使重启也没有太大的经济效益。同时,机组要想重新运行,还要得到地方自治体和民众的同意,一旦陷入司法诉讼将要面对一个更漫长的审理过程。因此,一些电力公司不得不做出废弃部分核电机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