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重提,核燃料,产业园,选址,沿海,一站式,供应,纳入,—一站式供应纳入“十三五”规划据《科技日报》报道,在近日召开的“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宣贯会上,国防科工局副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王毅韧透露称,截至目前,包括《“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核能开发科研规划》等在内的五个规划文件均已正式印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依据上述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我国核工业将有九大重要使命需要完成,其中一大使命便是提升核燃料循环产业效能,优化核燃料产业布局,补齐核燃料短板。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装机将达到3000万千瓦,随着核电的快速发展,核燃料保障供应体系、乏燃料后处理等问题也将逐步显现。 现有核燃料企业主要在西部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35台,均集中分布在东南沿海一带,但现有核燃料循环产能主要分布在西部,距离较远,布局也不合理。 一位核燃料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大多数核燃料企业地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中西部地区,比如生产核燃料元件的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等。 上述核电人士坦言,国家对核燃料运输有着极为严苛的条件,除了要求采用专用的运输包装容器外,运输中的承运人的资质管理、线路管理等都需要上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批。 王毅韧表示,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构建合理核燃料保障供应体系,国家原子能机构积极推进在核电相对集中的沿海地区建设核燃料产业园,打造“一站式”核燃料元件生产供应基地。 实际上,早在2012年,中广核集团便与中核集团就在广东江门合作建设产业园达成一致意见,但2013年7月,该项目在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遭到不少质疑,江门产业园项目随即终止,选址工作因此重新开展,目前正处于厂址论证阶段。 “核燃料产能建设的步伐要跟着核电发展的需要走。目前我国的燃料产能可以满足核电站需要,但未来随着核电的发展必然要建新核燃料产业园。”王毅韧在宣贯会上坦言,“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开展产业园选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项目“邻避效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也是时隔近4年后,官方首次重提核燃料产业园选址。需要提及的是,早在2015年7月,核燃料产业园就已列入广东省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当时广东省发改委方面就表示,积极协调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并争取国防科工局等相关部门支持,推进核燃料产业园项目尽快落户并加快建设。 后处理产能计划分三步走 除了核燃料保障供应外,中国在乏燃料大规模处理方面也存在短板。所谓乏燃料,是在核反应堆或核电站中使用一个周期后卸出的核燃料,长期以来,外界误以为乏燃料即是核废物。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长刘永德此前撰文表示,乏燃料中除含有一定数量的放射性废物外,还有含许多有价值的物质,这些核素均具有循环利用价值,预计到2020年,乏燃料累积量将达到7000余吨,2025年累积量将达到14000余吨。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确定了核燃料“闭合循环”和核能发展“必须相应发展后处理”的技术路线。截至目前,我国已对乏燃料后处理产业的近、中、远期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开展了技术攻关,建成了后处理放化大楼等一系列科研设施,设立的乏燃料处置基金已累计征收117亿元。2010年,后处理中试厂成功完成热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后处理能力。 在此次宣贯会上,官方也首次对外阐述了后处理产能的三步走计划:一是建设每年60吨规模后处理中试厂,目前已经完成;二是要完成每年200吨规模后处理示范工厂的建设;三是实现每年800吨的工业规模后处理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提到的800吨级后处理厂由中核集团负责建设,法国阿海珐集团承担总体技术责任,号称总投资超千亿元。 记者从业内采访获悉,目前中法合作800吨/年后处理厂项目政府间协议谈判和企业间技术谈判已基本完成,商务谈判还在推进中。此外,国家原子能机构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乏燃料管理条例》,组织制定乏燃料运输容器标准,完善乏燃料后处理设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等,为乏燃料安全管理和设备制造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