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法 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二司司长汤搏出席了中国核电各核电厂安全管理领域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安全管理培训座谈,逐条讲解了《核安全法》,强调各核电运营单位作为核安全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核安全。 11月27日至28日,中国核电在京召开各核电厂安全管理领域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安全管理培训座谈,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二司司长汤搏、中核集团安全环保部主任张金涛受邀出席指导。中国核电公司领导顾健主持培训座谈并强调:核无小事,作为核电企业要居安思危,清醒看到自身不足,扎实做好持续改进,真正确保核安全。 座谈中,汤搏结合中国核电监管实际情况,比对国外的核电立法体系,逐条详细讲解了我国2017年颁发的《核安全法》,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立法背景、立法依据、立法目的、法规中基本安全概念的理解、各章节需关注的重点等内容,并对法规中描述的关键点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和探讨,强调各核电运营单位作为核安全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核安全。 张金涛围绕“统一思想,认真履职”这一主题,对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履职要求、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并指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认真负责、有效履职;要真正把重视安全这一意识落到实处,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制度建设,加强隐患排查、风险管理,明确责任、严肃追责。” 中国核电安全总监组、安全生产委员会业务组全体成员及安全质量部30多人参加培训。同期,还召开了中国核电安委会总监组2017总结会和安委会业务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并进行了各成员公司安全总监述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