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利 部 人 民 银 行 国 资 委 质 检 总 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 计 局 银 监 会 能 源 局 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