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1月16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张红霞 电话:(027)65262722,13995648326 传真:(027)6526281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吕浩 电话:(010)665568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各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部内征求办公厅、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固体司、核一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