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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9-17
摘要: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定于10月9日至15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举办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经国务院审定的活动周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活动周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宣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协、中国侨联、共青团中央: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定于10月9日至15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举办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经国务院审定的活动周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活动周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工作部署,继承和发扬往届活动周成功经验,将活动周打造成为创新创业者启迪创意、展示和转化成果的重要平台。

二、健全机制

各地方、各部门要着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特色和职能分工,编制活动周实施方案,策划活动周重要活动,精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活动周顺利有序实施。

三、广泛动员

各地方、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以创业者为中心,采用政府搭台、多方合作的方式,与政府部门相互借势、共同协作,合理搭建创新创业工作展示和交流平台,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和活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展示各层面各领域的创新创业成果。

四、强化统筹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活动周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活动周各项工作。请各地方组织当地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统筹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真正把活动周办成创新创业者的节日和舞台。

五、大力宣传

各地方要结合本地活动安排,请宣传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协调好活动周预热和活动周期间的集中宣传,加大创新创业文化传播。同时,做好舆情分析和监测,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周组委会(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请各地方、各部门于9月24日前将活动周的具体方案报送活动周组委会,并明确活动周联系人、信息报送员和联系方式。活动周期间,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每天活动情况,按要求报送活动周组委会。活动周结束后,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于10月17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活动周组委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张 航,010—68501986

高 鉴,010—68501980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傅秋生,010—68539705,

010—68788770,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