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型目录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第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2017年4月《目录》(第十一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4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319款,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5月24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