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