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然资源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聚焦自然资源系统在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心设计制度抓手,狠抓制度落地见效,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各类干部培训(进修)班的重点内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学用结合,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见效。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然资源部党组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部长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研究立法计划、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等法治工作,印发4部党内规范性文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 (三)全面部署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印发实施《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自然资源系统在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 二、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法律法规草案起草 (一)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完成耕地保护法、国家公园法、密云水库保护条例草案起草任务。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等草案起草工作。配合司法部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等立法协调工作。 (二)有序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出台《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城乡规划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修改。及时废止部门规章8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三)不断深化自然资源“两统一”改革。一是服务“两统一”职责落实。编制完成首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立统一规范的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制度。推进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二是服务生产要素保障。出台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三是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四是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完成“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编制印发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十四五”实施方案。 三、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完成自然资源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部门规章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召开会审会议研究用地、用海、用矿项目审批。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利用计划配置方式,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地耗)五年下降21.51%。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动规划编制、测绘、地灾防治等机构资质改革。巩固深化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改革成果,向银行、乡镇、开发企业等延伸服务网点近10万个,全国绝大多数市县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所有市县全面实现了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预告登记以及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3项事项“跨省通办”。 (三)依法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完善督察工作机制。统筹开展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和海洋督察。聚焦耕地保护突出问题,向省级政府印发督察意见书,公开通报45个典型案例。通报6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件。二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制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三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公开通报77个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督促指导地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督办挖湖造景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参与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办理政务公开申请1855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持续推进征地、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的最大价值追求 一是充分发挥内部纠错和层级监督功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79件、行政应诉案件738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6件、行政复议建议书1件。二是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召开部行政复议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40余件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三是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案件办理,推动地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2022年,自然资源部行政应诉败诉率0.3%,行政复议纠错率15.1%。积极推动实质性化解争议,获得有关司法机关充分肯定,认为自然资源部“为各级行政机关在建设法治政府、推动依法行政、实质化解争议方面树立了良好榜样”。 五、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一)扎实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坚持内外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精心设置法治课程作为培训内容。针对自然资源审批、监管、执法、督察等“关键岗位”,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聚焦“12·4”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以及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集中开展普法活动。组织编写自然资源系统法律适用丛书,出版《自然资源基层管理法律知识百问百答》《自然资源系统〈民法典〉十讲》《新〈行政处罚法〉学习手册》等普法书籍。创新普法形式,开展全国土地管理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录播《法治课代表来啦!》微视频等,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执结合,推动普法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实践。通过开展耕地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引导公众学习法律知识、参与立法决策。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对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等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解读。通过公开通报48起土地矿产违法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解读100起涉刑土地案件的警示意义,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共识。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的“建议留言”专栏,解答群众2511件法律政策相关咨询。 六、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基础建设 坚持“抓基层、抓基础”的双基建设导向,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齐抓共管。一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基层法治联系点工作,在重大立法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探索地方经验。二是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和创新案例共享,定期转发地方法治建设经验做法。三是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指导地方培育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推动公职律师参与立法、普法、法治审核等,选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重大立法、政策论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自然资源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责,按照“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立法、执法、依法行政和普法等工作,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