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做好“十四五”后三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工作,一体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煤炭供应保障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能源规〔2020〕23号)进行了修订,充分征求并采纳了有关方面意见,形成了《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传真:010-81929381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煤炭司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9日 |